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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的乡缘——一个“适配”分析视角

发布时间:2022-10-14

从乡村工业化的历史进程来看,工业与乡村结缘,实为宏观制度条件与微观动力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双向互动的结果。其中乡镇企业发展中,乡一方的视角和村庄的主动回应,尤其值得关注。这一时期的乡村工业化,一方面是工业体制对乡土资源进行利用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乡缘关系应对工业体制的过程。作为社会互动机制的乡缘,综合了乡村社区结合紧密的亲缘、地缘、业缘和政缘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结构、制度机制和互动策略的结合体。相关内容,折晓叶老师曾于2021年6月30日在“文研讲座”上作“工业的乡缘——适配与互融”主题报告。本文原载《清华社会科学》第3卷第2辑,参考注释、特殊字符标注请以原文为准。


工业的乡缘

一个“适配”分析视角(上)


文 / 折晓叶



【文研讲座217】折晓叶:工业的乡缘

2021年6月30日


乡村工业化是一个经典研究议题,研究者众多且对于工业,特别是与农业相距较远的工业,是否应该进入乡村,多有争议。聚焦这一长时段中工业蕴酿、发育、成长乃至衰落的生命历程,对于它在乡村的生存形态和组织行为背后的制度逻辑进行考查,探讨它何以在城市大工业和农业市场化的双重挤压下顽强生存不但有助于认识工业聚集和扩散的规律和趋势,而且还可以对事物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认识,对当下它所产生的影响有一个深入的理解。在这种思路下讨论问题,仍会有许多新的发现。


一、工业何以与乡村结缘


历史地看,工业在中国乡村的经历并不简单,工业化的进程十分漫长且复杂,大约经历过家庭手工业、社队工业、乡镇企业工业、民营工业等四个阶段。其中乡镇企业承前启后,既不同于原初形态的家庭手工业,也已脱离农产品加工和农机生产制造,而是向着城市大工业延伸出的加工业发展,之后又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发展。


纵观这一历史过程,国运国策的变化影响深远,成为乡村工业兴衰的必要条件否则在某些阶段就不会忽而发生工业突飞猛进,忽而又戛然而止的状况。但是,如果没有乡村发展需要打开“农工相辅”微观空间的内在需求,宏观机会仍然会从手边溜走或者得而复失,所以可把乡村的内在需求看作是一个补充进来的充分条件。这在本文重点关注的乡镇企业发展阶段,表现得尤为明显。


乡镇企业所代表的这一轮工业化,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力量,落脚在乡村,对应着与城市完全不同的乡土社会环境,形成了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的微观城乡关系和制度条件,因而忽视其中任何一方,都会造成理解上的偏差。


一般认为,工业化与城市化一体两面。若从城市角度看问题,便是城市工业扩散成就了乡村工业化;但若从城乡互动的角度看问题,工业下乡就不仅是城市工业辐射或外扩的结果,而且也是乡村利用政策“请”工业进入的结果,这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乡村工业对城市工业的反向拉力,发生了资源由城市向乡村的逆向流动,城乡工业分割的局面因乡镇企业的突飞猛进而被打破,乡镇企业成为中国经济结构中独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反映出改革的基本逻辑,即用新的增量财富来摆脱旧的国家计划控制。



80年代乡镇企业


从城乡互动关系的角度看,虽然这一时期乡村工业的发展的确离不开城市工业的支持,特别是198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为乡村工业化开了两个政策口子,一是将宜于农村加工的农副产品逐步由社队企业加工,二是城市工厂要把一部分宜于在农村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有计划地扩散给社队企业经营,支援设备,指导技术。


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实施政策,城市工业并没有发挥好这种作用,因而如果认为是城市工业扩散成就了乡村工业化,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是乡村挖了城市工业的墙角,否则就不会出现19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那一场大争论,最后由于市场经济的推进而化解。一位乡镇企业家曾这样描述道:“老虎称大王,猴子照样跳”。这也间接说明,工业下乡的主动权掌握在乡村一方。


当然,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乡镇企业的出现似乎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事情。它之所以为体制改革和国家意识形态所接受,并且在制度上被加以肯定和推广,是因为这支建立于社队企业基础之上的队伍,在严格的计划经济环境下开辟了一小块早期市场经济的新天地,最终迎合了改革意识形态下的政治过程和政策过程,使这些本质上反计划经济的改革行动获得了成功。


如果仔细思考它的发展路径,恰好为我们提出了另外一种视角,那就是说,乡镇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优势,不在于它最能利用市场机制,而在于它最能摆脱国家计划控制,不在于它最能接受城市工业辐射,而在于它最能利用城市改革难以推动的契机。1980年代中期以后,由价格双轨制所引发的体制内诸多层面的双轨制,为体制外的增长提供了竞争性条件。它所提供的机会结构是,竞争性增长既稳定住了存量,让旧有的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又使得新的增长加大了增量部分,让新的市场改革的试验得以进行。这就让我们不能单从城乡静态关系的角度,而需要从城乡互动的角度看问题。


在这个视角下,经典工业化理论对于乡村工业化尚存在几个缺失。其一,将工业化和城市化视为一个过程的两个面向,所以主要从城市的角度考量工业化,缺少从乡村一方看问题的视角;其二,将工业化首先看作是经济变迁过程,所以从经济的角度考量其效益成为合理的思路,缺少从社会层面考虑其社会过程;其三,将工业化看作城市工业扩散及工业下乡的过程,缺少对乡村“请工业进村”动力的考量;其四,从农业“过密化”的被动视角考虑农业劳动力转移,缺少对农民自主寻求“增长”的非农化思考。


填补这些缺失,需要从乡一方或者说不能不从乡的角度考虑问题。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表达的,以乡村作为社会本位是中国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思考与实践,在今天关于什么是工业化的讨论中,应该获得新的理解。


从乡的一方看问题,工业的适度发展、农业的持续、乡村的利益、农民的意愿和参与等,才会成为问题的核心,而其中农民问题更是核心中的核心,与农民问题直接关联的农民生计和就业、农村社区发展、工农互补问题,更是乡村工业化的关键议题。当然讨论这一议题,离不开农民、社区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似乎是一个极其一般的或者常规性的思路。但是,将分析的重心落在何处,却事关重大,不同的落脚处往往引出完全不同的理论和视角。


本研究把乡村社区作为微观视角的窗口,提出一些不同于宏观视角的基层视角和问题。就乡镇企业起落而言,虽然宏观制度条件的变化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是毋庸质疑的,但是工业与乡村结缘背后却有其独特的制度逻辑。


那么,从“乡”一方的视角来看,工业何以与乡村结缘,其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制度逻辑呢?


(一)历史传统和结构空间逻辑:农工相辅

1980年代乡镇企业在中国乡村最基层的掘起,不可否认是工业化制度史的演进为它打开了一扇窗口,但是其所以成功,从根本上说并不是因为政策开有口子,也不是因为农民天生会钻空挣钱,更不是因为城市工业需要寻找更便宜的加工点,而是因为农村经济中一直存在一个“农工相辅”的历史传统和结构空间。回顾一部完整的乡村工业化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于这个空间的拓展史。



《耕织图》

南宋楼璹绘,清宫廷画师重绘


不幸的是,在农业时代地少人多条件下,农工相辅的结构空间并不大,而且在以往户籍制度限制下向农业和乡村以外拓展的可能性就更小。但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生存空间以及不断拓展它的需要,才使得国家不得不调整经济战略和政策,从而在工农业之间以及城乡之间重新分割利益。从这种意义上说,改革开放即是打破这种结构空间束缚的一场变革。它至少拓展出两个新的空间,用以破解“内卷”问题,其中一个即是非农化和乡村工业化,另一个则是紧随农村工业化,人口开始向发达地区和城市(镇)流动,从而推动了城市化进程。


这个空间的打开,有着重要的变革意义,以此作为基础结构框架,才有可能实现适度工业化,开拓乡村的合理发展空间。


(二)利益最大化逻辑:无工不富

这一逻辑源自于上述“农工相辅”的历史遗产,虽然乡村工业在城市工业战略主导下萎缩,但它也顽强延续至社队企业乃至乡镇企业


在工业得以成规模地进入农村后,工农业收益“剪刀差”所产生的比较利益,才促使农民放弃农业。农民不愿意固守农田,分田到户时期的种养大户已失去赚钱示范作用,农民“羡慕其收入,不羡慕其工作”。而为农业服务的加工业的需求和赚钱效益并不比农业强多少。因此依靠非农化增加家庭收入,使得非农工作机会的吸引力超乎寻常,农民个人和家庭更实际地考虑向非农转移。


“无工不富”自然成为非农化的合理逻辑。以往人口与土地相比“过密化”产生的农业挤出效应或城乡推拉学说,是解释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经典理论。现实情况是,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劳动力非农化加剧时,农地抛荒与劳力非农化同时发生,人口与土地相比过密化的推断,其解释力受到质疑。


有学者早在研究华北原初织布业时就对此提出质疑,指出对农民来说“……织布业却是利益远高于耕田的非农就业。江阴就一度由所谓荒田织布的情况发生。这些情况说明,在清末民初,一些土布的织布区的兴起并非农民过密化行为的结果,而是农民追求最大利益的非农就业的结果。”这个从原初织布业实践提出的看法,仍然部分适用于解释乡镇企业时期工业化的动力所在。


从一些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如苏南来看,人地矛盾无疑是将剩余劳力挤出农业的某种力量,但是几乎从工业进入乡村开始,就同时出现了农地抛荒与非农化同时存在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便剩余劳动力被挤出了,人地矛盾减弱了,也没人愿意种地了。这说明追求“增长”,实现利益最大化,才是农村工业化最大的动力机制。在有条件接触城市工业的地区,集体地或合伙合作地办厂,“请工业进村”,也就成为那一时期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首选。



苏南农村


(三)反控制的逻辑:“摆脱”才好“利用”

1990年代中期以前,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农民作为行动主体所具有的参与能力和意义,表现得日益丰富。这里所谓“反制度控制”具有“去制度化”的意含,但更多地被视为农民正常的日常生活策略,只不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度控制的系统性风险使得“反控制”的表现更为弱势。从这个角度来说,“反控制”也是在特定的机会结构下,弱势一方采用的非对抗性的特殊互动机制和行动策略。乡村工业化过程中,乡镇企业正是在早期城市企业改革难以推动的机会结构下,反计划经济控制而行才取得成功的。


控制与反控制,构成一对矛盾的辩证统一。而要达成统一,则必然契合到了共同的增长逻辑和共赢的利益空间,没有这种共同性,所产生的结果就只能是“革命性”的而不可能是“改革性”的。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来自不同方面的条件,提供了机会结构,其一是改革留出了有弹性的制度空间,容许“试一试,看一看”,请工业进村正是“试一试”的结果。其二是行动者对机会结构具有了洞察和把握的能力,而机会总是竞争性的,往往由那些具有机会敏感性的精英和具有集体行动能力的地区、社区或个人首先得到,因而产生出激烈的竞争,制造出种种差距,而制度性缺口的打开以及改革的推进,正是在这些竞争和差距刺激下开展的。其三是村庄的乡土规则留有对社会宏观体制和制度以及意识形态适应、磨合和适配的余地,工业才有了落地的可能。


(四)内外呼应和持续发展逻辑:

有“增长”才能谋“发展”

从工业化村庄的实际情况来看,直正起决定作用的是村庄内部的条件和因素,并且由于内源动力的不同,这种发展是分散的,发展的水平和发展的道路在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关注这些差异,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


从内源发展的观点看,乡村工业化,虽然是在城乡分割与体制分割这样一种双重二元结构背景下开始的,但也是农民认识到现有体制既限制他们进入城市,又提供了将城市资源引入农村即“请工业进村”的机会,因而也是他们利用本土的优势,在村庄集体地实现向非农转化的主动选择。


从国家宏观视角看去,中国乡村发展在以往很长时期内都没有定位在国家发展的较高的优先次序上,更不要说乡村工业。在村庄里办工业的村干部和村民,从村庄农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历史轨迹中早已看到,外力干预的力量一旦撤离,输入型的改造和建设便会逐渐失去其活力,借力而为的合法性也会动摇,村民依然要实实在在地维持他们自己的生计,仍然要回到他们自己的日常生活,村庄也仍然要恢复到其自身的发展轨道上去。这种历史的经验,村民们并不会因工业的进入而轻易忘记和放弃。


但是他们也更明白,抓住工业化的机遇才有可能实现经济增长,自行的工业积累才是村庄公共品提供和农业发展的可靠基础。从案例村所在地区的现实情况来看,在经过一定时期的工业增长之后,特别是村企之间达成合作的前提下,都有企业回馈或工业资本反投本村农业和村社区建设的举动。


从乡村自我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并不意味着主张自由发展,而是强调乡村社会终究要走到自恰发展的轨道上去。从可观察的经验如本文案例那样,乡村一方的反向视角,反而有可能解除“增长即发展”的发展主义。乡村一方的视角,强调乡村社区的综合发展是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社会战略,凸显的将是加强乡土意识,推动乡缘建设,增进农民再合作,主张“农工相辅”、“城乡互容性”等发展议题。


(五)乡土经济的逻辑:

工业“农作”才能挤出效益

办在村庄里的工业特别是集体制工业企业,有一整套的依靠社区传统的经济机制。以节约企业流动资金为例,工业企业制度引进村庄后,尽管生产方式、周期和核算都与农业大相径庭,但也并不一定促成“月工资制”的实行。企业最可利用的,是家庭农耕文化里时间表按以年为单位的农业收获季节计算的方式,也就是说,工人接受按农历年一次结算工资而不是工业企业贯常的月工资制,实际的收益分配是与农作物生产和收获周期相适应的,因而多以支取生活费和年底集中结算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来,企业平时只按少量的用钱需要发放一点生活费给工人,其余充入企业流动资金,年底结清时并不支付利息。


“月工资,年结清”的做法就说明,在社区内部,企业经济成本的降低是以社区成员及其家庭普遍分担和让利为代价的。另外,企业不景气或停产歇业时,可以不向职工甚至村民工支付任何待业工资。这说明在农村社区内部,企业家的经营风险能顺利地向农民和土地转嫁。这种运作方式的经济效益是明显的,这是企业不出村的隐密经济方式之一,也是适合于办在村庄的工业类型所可以接纳的方式。


这种方式是以职工习惯由农业时代沿袭下来的分配办法为基础的,同时,这类村庄中绝大多数人的家庭仍兼营农业,工业分配的这种方式恰好与农业收益的周期相配合,更适于家庭安排各种计划。但是在珠江三角洲引进“三来一补”企业的村庄中,却很少见到这种情形,村里的企业接单生产,大多参照发单外企的制度,实行彻底的月工资制度。这是外向型经济的特点,在这些村庄中早已见不到农地和农作了。



中国大陆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东莞太平手袋厂


从上述制度逻辑中,可以看到村庄内应性条件的重要作用,也就引出了本文研究的问题和分析思路。从1980-1990年代可观察的乡村工业化实践来看,虽然宏观战略和政策都是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经典工业化的思路,主要是从宏观视角上来看待乡村工业化在大工业体系中是否有位置,发展大工业次生结构的条件是什么等议题。当然,工业进入或撤离乡村,受到宏观政策和客观条件的影响甚大,但是对工业接纳与否,让不让它或它能不能够扎根乡村,却取决于村庄内在的动力


本文关注的问题是,为什么在国家宏观制度变迁背景下,在某些地区相同的制度条件或环境下,工业化仅只在某些乡镇和村庄启动并持续了呢?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力量,它与乡村传统力量之间如何互动融合,又如何产生出种种新的动力、规则、方式和关系,从而推动了工业的落地和发展呢?


这些问题引发的微观动力,是本文理解乡村日常工业生活逻辑的议题和主旨。当然,这并不只是一个外因由内因起作用的简单辩证问题,而是一个宏观和微观、内外要素相互适配、再建与融合的问题。本文在解释上述问题时,采用了“乡缘”和“适配”这两个个核心概念。这里先对适配加以说明,对乡缘则另辟一节进行讨论。


匹配(match)在经济学视野下,匹配是资源配置达到均衡(双方不可能再找到更好的匹配对象)以取得最佳效益,降低交易成本的手段或一系列机制,注重对既定要素资源“搜寻”“选择”和“对位”的过程。这基本上是一种静态分析,强调结果的有效性,对于要素之间如何达成匹配以及相互适应性的改变过程则没有过多关注。


经济社会学者借助于这个概念并试图扩展到一些更普遍的社会科学的范畴加以讨论,例如,格氏从社会学的角度比较深入和明确地讨论了匹配范畴,加入了对人职匹配等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网络机制的研究,指出社会关系网络是信息传递的关键桥梁,是劳动力市场中促使供给和需求两条曲线得以相交的“匹配机制”。在借助于这个分析框架时,需要进一步注意到,在请工业进村的过程中,社会关系网络对于工业信息和资源,不止有静态的搜寻和配对的功能,还有动态的动员、开发甚至创造能动性的功能


更有启发性的一项研究,是对社区善治中治理手段的选择与社区自然秉赋匹配的研究。指出就社区治理研究的新思路而言,“匹配”实际上是一个最重要的社会学范畴,具有深层的机制作用。社区治理主体如何将现存的社区自然禀赋和不同的治理手段,与所欲达成的治理目标价值匹配起来,恰为整个研究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加以深入探讨。


这项研究的理论启发是显而易见的,不过可以了解到的是,研究借助于匹配这个概念的基本内函,它处理的要素资源还是即定的,匹配是一个对既定要素资源“搜寻”、“选择”和“对位”的过程,而对于要素本身的对应性动态改变也难以过多关注。进一步的研究,注意到了匹配的动态过程,注意到社会互动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这是与本研究最为贴近的观点。


为了特别突出其动态过程,本研究采用“适配”概念加以分析。


适配(adapt)概念转型于“匹配”这个经济学概念,指两种要素或力量在互动中各自产生的适应性的变化,关照工业经营的理性与乡缘的“非理性”之间的互融。这里更多强调的是行动及其动态过程,而不是既定的社会经济要素在结构位置中的搭配,强调“促使”的能动过程,即促使两种要素或力量在互动中各自产生适配性的变化,以此来解释匹配是怎样发生的。


也就是说,适配具有双重互动性一方面它是一个选择和对位、变革和相互适应的动态变化过程,二者之间不是哪一方受制于或适应于另一方,也不止是所搜寻的工业既定类型是否与村庄既有的资源条件(包括自然的和社会性的)和日常生活逻辑匹配的问题,而且是后者能否通过互动行为而有所变化,以便与前者达成适配的问题。


另一方面它还是一个社会互动过程,不仅仅是一种工业经济生活“嵌入”社会关系结构中的问题,而且是参与主体通过社会互动而影响甚至决定适配形态的问题,即使具有稳定形态的传统要素,如后文讨论的乡缘也须在这种互动发生改变,才能适配于新的工业产业。从这个角度看,乡村工业化,正是将动态变化的乡缘规范纳入到工业生产和组织情境中的社会过程。也正是从这个视角,我们才容易理解新的工业化力量与乡村传统力量如何才得以相互融合,而适配正是互融得以达成的机制。


关于适配问题,其实在中国乡村变迁研究中一直都有所体现。林耀华在破解金翼之家变迁时就曾指出,所谓社会变迁即是指从一种平衡状态到另一种非平衡状态直至一个新的平衡状态体系的确立,人类生活就是摇摆于平衡与纷扰之间,摇摆于均衡与非均衡之间。而导致乡村社会体系变迁力量中不仅有人际关系和物质环境,还有因技术变迁而引起的它们二者的适应性变化。研究者对于国家力量进入或退出村庄也给予了相当关注,社区生活传统在回应中是消失还是回归,成为其中讨论的重要问题,注意到在政治文化和行政政策变迁所引发的适应性变化中,外力与乡土文化之间更加需要相互协调的配合过程。


费孝通早期在对江村乡村工业研究中,曾采用“三栏分析法”将村庄工业变迁中“促使变革的外界力量、变化的情况,承受变化的传统力量”分别列出,仔细对比分析了承受者对诸多外力做出的适应性改变,指出村庄的亲属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以新的形式进行着重新组合,并将随着工业的变迁得到调整。



费孝通考察苏南乡镇企业


我与合作者在研究1980-1990年代村庄工业化时,发现工业化和市场化力量可能比行政化力量更为有力地促进了自然村落生活的衰落,但乡村社会在外部力量与内部动力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张力:一方面村社区与外部大社会诸多体系之间的联系日益加强,比任何时候都越来越成为宏观社会体系的次级结构,而另一方面却没有发生人们通常所说的那种社区解体的情形,社区内聚力和自主性也并没有下降,相反社区不断寻找新的有适应力的方式与大社会结合在一起。


可见,外来力量和新技术怎样整合进社区生活从而引起乡村传统变化,是乡村变迁的题中应有之意,但是互动的主动性在哪一方,作用和意义是很不相同的。如上研究发现,在社会变迁中,乡一方的适应性变化并不鲜见,特别是在外来力量强加或强势推进下,被动地适应就更为普遍。那么,面对异质性工业力量的进入,乡村传统力量怎样才能发生更加主动的适配性对应呢?


本文所论的乡缘之所以产生积极的适配性变化,与“请工业进村”的主动行为密切相关。首先,“请工业进村”是小村庄与大社会之间的一种以乡为主动方的新的互动方式,所以适配才具有了不同于被动适应的更加积极的意义,才更加具有了分析的性质。其次,村庄主动的适配过程同样也会促使外来力量发生适配性的变化。正是由于适配过程的这些特点,才使得工业落地与否产生了差别,也才得以产生出种种新的动力、规则、方式和关系。


如是,我将在适配分析中采用以下几个维度:


其一,适配的动态过程。这个维度分布在客体和主体两个轴线上,包括引发适配的动力事件或事项、范围、目标和适配结构变化。在本研究中指乡村工业化、市场化等事项,事项的复杂程度越高,适配的方位和范围越难以确定,适配的目标也就越难以达成。本研究中适配的目标隐含在“工业进村”这个特定条件下的诸个制度逻辑中,从中可抽象出村社区经济发展和社区治理双赢的总体目标。


其二,适配的社会互动结构。互动性是适配最为重要的特质,特别是主体之间的社会互动对于适配过程产生重要影响。这个维度主要分布在主体轴线上,分布着参与适配的不同社会特质的行动者,包括组织和个人,反映出适配的社会性条件。不同特质的行动主体在适配过程中会有不同的表现并且发生不同的互动关系,这反过来影响乃至型塑着适配行动的模式以及社会关系结构,并且他们社会行为的特点和互动程度,反映适配结构与实际运行之间的差别,差异性越大,适配的不确定性越大,促使变革的能动性也就越强,适配机制也就更加多样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适配就不只是既定要素对位的过程,而且是不同特质的行动者互动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在本研究中,适配不仅是一个搜寻工业供给和村庄需求对位和搭配问题,而且是经由社会互动而动员供给甚至开发供给的问题。


其三,适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这个维度分布在时空轴线上,指适配结构的持续时间和变动频率,反映适配结构演变的不同阶段和动态过程。由于事项复杂,村社区日常生活逻辑又在变与不变之间存在张力,所谓适配的稳定,实际是一个动态平衡过程,如何达到动态平衡,是这个分析维度的核心。

适配的动态平衡过程越适合于时空要求,其结构关系越完善越合理,否则就会出现失衡和失败。在本研究中,我将这种动态变化描述为“扎根、留根、伤根、移根”。同时,我还将分析适配过程的复杂性和反复性,以说明乡缘在不断适配过程中才得以保持其可持续性。


还需要一提的,是本文为什么以村办工业(企业)作为研究客体。



中国乡镇企业博物馆

2010年


乡村工业化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鼎胜时期的乡镇企业和农民向非农产业流动这两件引人注目的大事情,两件在理论预期和假设上都与“城”或“镇”有关联的事,却主要都没有发生在城镇。统计资料告诉我们,乡镇企业鼎胜时期,从数量上说70%—80%的乡镇企业办在村庄。小城镇人口在人口中所占比重不高,人口聚集规模较小,农民就地“转移”和异地“流动”也在相当程度上落脚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也就是说,农民仅只离开了自“乡”而去到了他“乡”


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几个与现代化和发展问题有关的基本假设并未能按照预期实现:工业化的推进并没有大幅度减少农村人口(不只是户籍人口而且是实际留在农村的人口)的数量;工业化与城市化特别是政策支持的城市化并未能同步进行,相反,却强有力地刺激了乡村社区特别是村社区的超前发展,造就了“工业村”的新形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自身城镇化的过程与工业化却是同步进行的。“村办”之所以引人关注,还因为它与“镇办”有着很大的不同,村办不仅更加贴近于农耕文化传统变迁的亲和力,而且产权存在实质性的差别,村办带有社区母体社会关系的典型特征。工业主要落地在村庄,这与工业化经典方式如此地不同而又真实地发生了,这就值得问一问为什么,也就值得以村庄工业为观察和探究的重点了。


这里所强调的诸多问题和议题,其实都指向了工业落地乡村的另一个微观决定因素或条件,需要对它进行深入的剖析和理解,那就是本文关注的另一个议题即乡缘。


二、乡缘:

适配于工业的一组制度条件和互动关系


工业与乡村结缘,不只是工业落地在乡村,更是与乡土社会资源的紧密结合。如果我们将前述工业化的基本条件加以控制,就会发现在外部条件类似情况下,以乡缘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资源的差异,为工业化提供了不同的微观制度环境,也就是说不同的乡缘与工业具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那些得以请工业进村的,倡导变革和承受变革的,都是村里的干部和村民,这表明村庄内生的经过改造的传统关系结构对增长性的工业化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工业在乡村的发展,说到底是由乡缘作为包容机制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乡缘作为一种制度条件亦被再建,不断地与工业制度相互适配,相互融合。


在这里,乡缘并不是“缘分”的简单涵义,而是一种可资开发和利用的社会性资源。从静态结构来看它是以乡土社会关系为其内涵,从动态所谓结缘来看,则是指工业与乡村结成关系的原因、由来和条件,一方面是工业体制对乡土资源进行利用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乡缘关系应对工业体制的过程。所以,乡缘包含着三层相互关联的内容,即是社会关系结构、制度机制和互动策略的结合体。


(一)作为静态社会关系结构的乡缘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传统乡缘关系的静态构成略微复杂,主要由亲缘、地缘和业缘关系组成。传统缘关系具有先赋性,在有些社会关系体系如家族村落中甚至是三而合一的。亲缘关系是由某种血缘关系而结成的,有如个人终生的胎记,不可改变。地缘关系是指以地理位置为联结纽带,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共同生活、活动而交往产生的人际关系。


其中除去祖居地作为藉贯具有先赋性外,较比亲缘关系,它通常随着人口在地理位置上的迁移而发生变化。业缘关系是人们由职业或行业的活动需要而结成的人际关系。在传统村落中,因全部从事农业且由户籍制度加以约束,业缘也就被淡化了。除去这几个传统缘关系外,还有一种党政组织造就的“政缘”关系,是指由行政的因缘在一定地域上结成的稳定关系。由于独特且长时段持续,可以说是一种因行政沿革而赋予的关系。


上述这几缘关系并不是乡村社会所独有的,普遍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问题仅在于,这些缘关系在多大程度上与社会关系体系分离开了,或者在多大程度是结合在一起,并且起着主导作用。在乡村社区,这几缘关系的结合程度很高,因之可以将乡缘概括成为一个综合性概念。


当一个正在工业化的村庄,“亲、地、业、政”这几缘分离的程度不高,人们无论在做什么,都要比城里人更多出一层这样的乡缘关系,并且把它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性资源,在新兴的工业经济活动中加以开发和利用时,乡缘关系对于理解这个村庄的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就是必不可少的了。


(二)作为社会互动制度机制的乡缘

1.“组织”的边缘

所谓政缘,是传统村落的自然结构中所没有的,是由外力植入的组织化的人际关系,出于国家和地方管理需要的自上而下的组织制度。


将村落之间以及村落与上层组织之间以政缘相连,大规模地在村庄中组建行政组织结构,主要是20世纪中期以后伴随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而发生的事情。行政性村庄最早出现在1950年代,初时以自然村为基础,规模较小,主要是新政权在地方改革中向下延伸的一个行政环节。农业合作化推行和深入后,大规模地并社并村,才从组织上改变了自然村落之间的关系。可以追寻到,村庄行政的基本目的之一,就是配合合作化实现进而扩大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和范围;之二是通过规模效益提高农业产量,以便配合国家工业化的发展。



农业合作化


我们现今在村庄中可观察到的政缘关系,已不完全是如上所说由外力加入并具有超稳定性的结构了。有两种力量弱化了村庄原有的政缘关系。一种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及土地使用权的分散化,另一种是非农化和市场化的力量,都使政缘不再是必备的关系。与此同时,却又有三种力量强化了村庄新的政缘关系


第一种是工业化使村庄外部的政缘互动关系不仅成为必要而且极大地扩展了。工业化要求村庄发展对外的新的不局限于原有行政地域的政缘关系。如我们所观察的这一类工业化村庄那样,依靠兼并其他村庄来实现政缘关系的扩展。工业化还使社区外部的政缘关系不仅成为必要而且极大地扩展了,以村为中心,打破地方既定的行政格局,依靠人际关系的牵扯来建立新的非正式政缘关系。


这些关系往往利用原有的行政体系但又不囿于行政层级的制约,多有越级跨地区跨部门的特点,有些村庄甚至于直接与省部级机构建立了联系。从实用的角度看,依靠行政因缘来扩展关系,将政缘变成一种能动的力量,其目的仍然是将村庄与大社会联系起来,使村庄从大社会中获取更多的有助于工业化的资源和利益。


第二种是国家改变对乡村的控制方式,对行政村放权,使其成为自治社区。这一方面减弱了国家对村庄的行政控制,另一方面却增强了村庄内部的政缘关系。自治,成为行政村感召内聚力,控制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力量的权力资源,从而有可能使行政村作为一个基本社会单位的功能增强,产生适配性的工业集体制。


第三种是地方行政人事政策的力量造就了应对工业化的制度企业家。制度企业家是指兼有社区政权领导职务和企业经营者双重身份的企业家,他们较之普通企业家一方面可以更便利地获取体制内资源,另一方面也需要为社区直接而负责地承担公共义务和责任。


在苏南等地的村办企业中,制度企业家一般有两种固定搭配:一种是由“老村干”直接创办企业并担任现职的,有“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村长-总经理”的搭配方式;另一种是村政组织吸收有经验的本村企业经营者入主村政,担任村书记职务,或者外聘成功人士经营企业,并委以村书记副职等。一般来说,不再委派其它村干部进入企业,目的是要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既给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又将社区利益与企业紧密联系,依靠企业的成功使社区和村政也从中获益。


于是,在村庄工业化的过程中,传统组织与现代产业组织有很高的整合性,制度企业家成为了联结和协调各系统如社区与市场、非行政组织与政府行政机构等等之间的平衡点。他们是村庄里的精英人物,既是村庄“党政企”权力的执撑者,也是协调各系统的中间人。村政组织者的角色使他们不致于使企业的经济行为只遵循经济的原则而偏离社区利益太远,而企业家的角色又使他们不致于为了政治的或社区的利益而使企业在经济上损失太大。


同时,因为他们既是党政组织在村庄的代表,掌握着村庄与外界的各种关系,又是村民降任于斯的村庄带头人,这种双重的角色和性格,使他们实际地维系着村庄各类组织之间,以及村与村民、村民与外来人、村庄与外部市场体系和地方行政体系之间的关系


制度企业家在制度安排中之所以具有强权,这与集体制产权内含的行政等级制度相关联。集体制的权力结构是以“行政职位权力”作为基础的,依此形成等级结构,特别是最高权力是由“行政职位”加“公司职位”共同构成,失去前者就必须放弃后者。这种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制度环境,对制度企业家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即便彻底转私的企业家(如本文案例塘村一样),也不能不将村庄家园建设放在自己中长期规划中加以实施。


目前这一批具有此特征的老书记尚在位,但他们任期之后,村庄在组织和制度上会不会因他们退位而发生新的变化,仍与其下一代继任者的制度特征有关。此外,乡镇企业发展中,是否有能力利用本地区甚至国家的社会资源,是一个关键因素,制度企业家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企业家能力和精神”内涵中实在应有“利用社会资源的能力”这一特征。


总而言之,政缘背景下村庄的组织资源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工业进村决不只是个产业转换和技术引进问题,更是一个组织化过程,需要村庄组织通过变革来对接和支撑。可观察的经验告诉我们,工业与政缘组织的适配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到工业进村的命运。


2. “拟出”的亲缘

“拟亲缘”的概念,用来表明在村落中取得唯一生活经验和习惯的人们,在组建家族和社区以外的团体或组织活动时,自然而然地将其中的结构型态、亲缘关系模式和处事方式推广、概化、带入那些非家族非社区性的团体或组织的现象,即“自己人”模式。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对传统信任结构的突破。村庄在先赋的所谓“有根底”关系的基础上,很快就实现了关系和信任结构的转换,将原来乡土基础上的传统关系转换成了“不知根底”的乡土以外的规模更大的新关系。这种新关系往往攀延业缘的渠道,用“哥儿们”、“自己人”这一类关系模式,拟制出类似乡土的信任结构。新建构的人缘往往不如乡土的稳定、牢靠,但却是广泛的、超越本土的、可以与市场联结的。乡镇企业在微观经济活动中通过人缘在市场上构建业缘,恰恰成为其成功扩展市场的一个基本特点。


从微观的社区层面上看去,“拟亲缘”联带方式的产生受到两种力量的驱使。一方面村庄的内部合作集团强烈地排斥他人进入,而另一方面工业经济所创造的大公司组织模式又要求突破这种封闭性,要求合作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可以说,这两种力量之间的搏弈造就了“拟亲缘”这一折衷的模式。拟制的亲缘关系模式,既维护了家族处事方式,保证了内合作群体的利益不受其侵犯,又满足了新的工业组织体制对扩展合作的要求,因而在乡村基层社会变迁的过程中,被有效地加以运用。

从宏观社会组织的层面上看去,“拟亲缘”又是大社会的组织体制具有“双重”结构带来的互动产物。村庄所面临的组织体制是二元的,即行政控制的正式组织与非行政控制的非正式组织渠道同时并存。拟制出的亲密的“缘”关系,是一种重要的组织资源,村庄如果运用得当,就会非常有效。


那些工业化村庄正是借助于此,不断地将那些可以利用的正式而等级森严的行政关系,乃至经济契约的关系,转化成了拟似亲缘的亲密的、情感性的和合作的关系,并利用这种关系和方式处理着与外界的各种往来,影响着村庄以外的其他合作对象,从而不断地把这些社会关系资源转化成了巨大的经济资本。特别是当企业在产业扩展和管理向现代企业转型后,这种拟制的关系帮助企业在人事制度上比较容易脱离传统关系模式造成的束缚,而不至于对企业人事改革造成太猛烈的冲击。


这种处事方式,正是在经济理性与社会理性之间寻找一种适配平衡,既保证了内合作群体的利益不受侵犯,又满足了新的工业组织体制对扩展合作的要求。无疑,“拟亲缘”关系,是乡村工业化过程中重要的适配性的组织资源。


3. “拉出”的业缘

农业劳作条件下,那种在同一个生活范围内,职业相同,因业而缘起的关系,几乎无关紧要,可以隐藏在血缘、地缘和政缘的关系背后。在集体制时代,村民被组织成劳动集体,“生产队”作为业缘组织的功能被加强,但是集体组织一方面在组建时并未打乱原有血缘和地缘关系格局,另一方面它更像一个以行政手段组织生产的行政组织,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对农产品的需要,保证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任务的完成,在大队范围内保证国家的征购、派购和收购任务。


因此可以说,籍此而发展出的关系似乎带有更强的政缘色彩,村里人的主导关系并不完全是因为业缘才发生的。农工相辅,原本是村庄传统的业缘结构空间,只不过在国家城市工业化战略主导下压缩了这个空间,之后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又重新有限度地打开了这个空间,从而成为了工业得以进村的乡缘基础。


村里人因工作和事业而结成的主要新型关系,发生在工业特别是大工业进村过程中,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村庄与外界通过市场和人缘而建立的业缘关系,另一部分是村庄内部通过工业而结成的村民之间以及村民与外来人之间的新型业缘关系。村庄与外界的业缘关系,虽因工业而缘起,但并不完全是通过市场自由竞争而建立的,准确地说,是通过老的和新建立的人缘互动关系在市场上“拉”出来的


在不完全市场条件下,乡镇企业活跃在两种体制之间,靠拉关系建立产业,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不过,依靠人缘的拉动,构造出村庄宏大的产业,通过人缘建构业缘,转而又以业缘再建构规模更大的人缘,并以此为线索来经营市场,其中的社会学意义仍然是值得深入探讨的。工业进村以后,村里人之间的业缘关系也突现起来。村里人因人而异,在工厂分工化的不同岗位上结成新型的业缘关系,还有一部分进入镇办工厂,在新的生活范围内结成全新的职业关系。


同时,村庄以各种方式保留农业,以集体或农户为单位形成新的“农工相辅”的业缘结构空间。业缘关系终于从其他关系中独立出来,受到从未有过的重视,几乎成为村里最为活跃的关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业缘关系从其他关系中独立出来,是乡缘适应地方工业化与不完全市场经济的一种适配行为


4. “经营”的地缘

这里所谓地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概念。首先,土地及其经济是乡村地缘关系的根基。乡缘产生自土地及其联带关系,失去了它,没有了农工相辅的物质空间,乡缘也就没有了着落,这正是过度工业化的悲剧所在。工业化和非农化,并不能等同于“非农地化”,否则,从大处着眼,工业化和城市化缺少了农业的支持何以为继。从微处着眼,乡村居民没有了农地的相辅,市场经济并不能够确保工业在乡村的成功,工业一旦失败或撤离,乡村承受的代价将是惨烈的,不仅会发生经济的衰败,还会发生社区的解体。这已经是乡村工业化实践中可见的事实。


地缘的社会性特征及其可经营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在几个工业化的案例村中都注意过这个问题:“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结果发现,至今仍然存在费孝通先生在1930—1940年代即指出的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地里,在村子里有土地。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到当地的亲属圈子。这几个条件,在现今这些工业化的村子里仍然是不容易获得的,可见地缘的自然结构一直被人为地从经济上、心理上、文化上建构着,并且是最不易于接受外来力量的冲击


户籍“在地”,曾硬化了原本自然属性的地缘关系。农业户籍不但突出了地缘中“乡”的属性,而且给它加上了制度化标志,从而限制了乡村人口的流动,将他们长期固定在乡。但是在工业化的冲击下,这种地缘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分田人头、村藉制度、集体制合作体系、地缘行政和政治等等,都使传统地缘概念发生了外延变化,对于乡缘的重塑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村籍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密切


总之,从自然的居地“生活地缘”到建立“制度关系”,也是乡缘适应地方工业化与不完全市场经济的一种适配行为。所谓“制度关系”,是社区内部互动的结果,带有非正式制度的特点,具有“村规民约”的性质。这种约定不同于政策和法规,只要大多数村民同意又不违法就可执行。为了规范村民行为,制定时干部和村民的参与程度很高,村自为政,各不相同。


试举其中几项:


第一,分田人头与在地保障。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上述二个条件在现今的村庄里是用土地权和户籍来控制的。土地权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中,由“分田人头”再次加以确定,在土地不可能扩大的条件下,新加入者包括新婚者就要从他人手中调整出土地,因而难度很大,被村里人严格加以控制。从某种程度上说,土地权成为地缘关系的核心,以至于进入婚姻圈成了唯一变为“村里人”的途径,因为只有如此,才有可能在村中获得土地权。


在这里,户籍与土地权相互配合,其控制是有效的。同族同村的心理认同也不再成为确定地缘关系的必要条件,没有土地权和村籍,即使生长于斯,也就等于失去了地缘的身份。对于工业进村后社区福利分配来说,“亲、地”双缘关系显得更为重要。合作并不是社区成员的天赋权利,合作组织也是以土地产权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这就使地缘关系据有了新的制度边界。


第二,村藉制度与利益排他性。因居地而产生的缘分,或者说联系的可能性,我们称作“缘”。从本原上说,它是一种区位关系,也带有心理的认同。籍,则不同,籍所表明的虽是地缘,但隶属关系是制度化的,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在村子里我们常常听到与籍相关的说法有三种,籍贯、户籍和村籍。其中,籍贯与地缘的原本意义最为接近,表明的是祖居地或出生地在村子(或更大地域范围)里,并不计较现在是否居住在此,隶属关系是淡薄的。


户籍和村籍则是制度化的地缘关系,隶属关系是强制性的,但强调的不是居住地理接近,而是由制度确定的居住身份相同。特别是村籍,承认地缘的基础和户籍的资格,但二者又都不能自然对等于村籍。村籍制度是经济发达地区村庄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是村庄之间因工业收益形成巨大差别后,进行自我保护和加强利益控制的一种制度,也是巩固地缘关系的制度化形式,这是传统地缘关系所不具备的特性。


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协商确定的村籍制度的核心,是控制外来人口流入和防止村庄利益外流。这已经演变成一种与工资、福利、就业、教育等相关联的制度综合体系,拥有村籍,就具有了优先选择职业,享受村民福利、补贴或集体分配,以及在村内批地建房办厂,入股投资分红等权利。另一方面,村民也必须与村庄共担经济风险,遵守村规民约,承担村民应尽的各种义务,如合作互助,辅助病残,尊老爱幼等。失去村籍,村民就失去了在村中的一切利益,而新加入者则有权分享其中的一部分。


因此,村籍制度控制下的村庄利益分配带有强烈的排他性。当然,村籍制度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文化现象,它也是村庄产权的社区所有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分配制度的伴生物。由于村籍涉及村庄利益的分配,因此村籍形成的社会界限,也成为村社区的基本分层结构的基础。


第三,集体制合作体系与在地成员权。集体制的存在使地缘关系复杂起来,地缘与土地权紧密结合下,集体制成为办工业可资利用的一种制度资源。虽然村庄在工业化过程中都发生了土地集中经营,传统集体制已难以承担新的合作体系之重,需要改造成为新的合作体系。这类合作体系不只发生在集体制传统深厚的苏南模式,在其他模式中也存在。


就苏南村级合作体系来说,在分田人头和村藉制度的共同作用下,合作体系成员的确定不再是天赋的,而是由地方制度和村社区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议规则所赋与的。村庄普遍采用土地股、人口股和农龄股来作为成员权确定的边界。


第四,地缘行政和意识形态与工业体制选择。我与合作者曾对不同地区工业化程度高的村庄进行过比较研究,使用表示村社区内部组织水平和合作方式的指标,将合作体系主要分为“集体制”合作、“股份制”合作和“村政”与“民企”合作三种类型。这个指标不仅反映集体化水平的高低,而且主要反映合作水平和合作方式的差异。


这个指标与反映地区发展模式的分类指标略有重合,比如“集体制”合作方式多发生在苏南初期模式中,后改为以集体制为其核心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合作方式多发生在珠江模式中,而“村政”与“民企”的合作则主要发生在晋江模式中。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曾流行过的这几种模式,恰恰都是不同地缘关系的某些新的表现,它直接影响到乡村工业体制的选择,比如长三角的工业集体制、珠三角的工业股份合作制、福建晋江的工业私营或民营体制,等等。



1996年全国大中型乡镇企业会议代表参观红豆集团

陈永年 摄


在苏南地区乡村工业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工业发展政策和地方意识形态,就是工业集体制产生的直接推动力,而这些在其他地方则或强或弱,甚至与其相反。可见,工业集体制的出现和解体,都带有典型的地缘行政和意识形态特征,也就是说与地方行政推行的政策和意识形态具有很高相关性


(三)作为社会行动策略的乡缘

从以上乡缘静态结构的延展中,已经可以看到乡缘与工业化之间所发生的相互适配过程,如果再从动态利用的角度看问题,对乡缘只做“社会关系”的理解,就显得狭隘的了,即便加入了制度机制的理解,也还是不足的。乡缘还是一种行动策略,一组动态的互动关系。


缘关系将关系人括进圈子,但是有关系并不意味着可以利用,而且圈子是可以突破静态的结构而拟制和扩展的,于是它也就不再是先赋的、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可以再造的,因而才得以与工业活动的发生和发展相互适配。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乡缘是一种与乡村结成关系的原由和条件。


动态的乡缘(作为制度机制)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把亲族看作一个自然的经济共同体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有亲缘不等于有人脉,工业化要求突破先赋性的亲缘关系,把拟似亲缘的“自己人”扩展成为人脉;业缘关系较之农业社会更加凸现,早已突破农业而向工商业扩展,特别是出现了可以在乡村安生立命的工业制造业态,工业业缘与地缘和人脉也就具有了更紧密的关联。


其次,乡缘不是一种静态的先赋性的关系。有“在地”的先赋性关系,不等于能够利用地方资源,后者才是工业落地所需要的条件。这其中的道理很明显,因为“生于斯,长于斯”,不见得就拥有地缘资本。如果没有人的不断眷恋、关怀乃至长期经营,没有地缘关系人之间的互动行为,地缘不可能变成可资利用的关系资本。


对于乡村工业来说,经营上的“地利”也并不是唾手可得的,它必须深入当地社会的日常生活实践,掌握和组织农民生活中一切与务工有关的活动。所以,地方工业在经营上所依赖的地缘,并不是因地理上的坐落和社区上的生活自然生成的,这个条件固然是基础性的,但若没有人为的建构,地缘不可能变成对于营运有用的关系资本。这一点对于发展中的村庄具有重要意义。


乡缘也不是封闭性的,在地的非先赋性关系也可能再造出新的适配于工业发展的乡缘。地缘的边界亦会随着工业活动的扩展,从村社区到县域或省域去延伸,例如带有区域特征商会的出现。因社会资源的获取方式变化,乡缘也更加具有开放性,从名义上到事实上,都具有了实质性的互动关系。这在我们的案例中都有事实根据。


再次,乡缘还具有了被再造的特质,特别是地缘关系,由于人口和产业的流动以及户籍的松动,地方社会资源被深度开发利用,在地关系扩展了,取代了先赋性的户籍地缘关系。伴随着工业资源的流动,大量创业者和劳动人口的进入,原属地的缘关系被打破,在地重建的缘关系实际支持着工业落地和发展。特别是一些地区因产业发展需要,适度放开了农业户籍进入,以支持人才带动的工业流动,正如我们案例所描述的,这对于办在村镇的工业企业家提供了再建乡缘的机会。


由此可见工业进村并发展,并不是直接依靠了村落传统文化和关系,而是促使这些传统在保持其根基稳定下发生了适配性的变化,或者更加准确地说是“变通”,也就是说变化是适应性的,并没有或难以超越传统的框架,比如“自家人”并没有超越“亲”的传统,经营出的地缘并没有超越“在地”的传统,等等。当乡缘的内核由软性的社会关系演变成为硬性的制度和规范机制时,或者说原本特定社会关系独享的资源松动,成为适应市场需要的可转移使用的社会资源时,才得以与工业体制二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共同促进乡村工业化的进程。


乡缘的这些结构性变化,产生了一个惊人结果,那就是工业化过程中的村里人,对资源的利用空间大大地扩展了,突破了原本独享或专用于村庄的社会性资源和物质资源的传统,以便能够在更广范围去利用公共性更强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性资源,不只是地方的甚至是全国的。与之相应地,也就为村庄内部资源与外部市场需求的结合打开了通道。这正是工业化所需要的微观社会基础。


与此相适应的是,工业体制也发生着适配性的变化。决定工业在乡村成败的因素和条件很多,如果把一般适用性的条件,如市场、政策、能力、管理等加以控制(即条件同等)乡缘的作用就会凸显,因此落地工业不能不对此作出适配性的变化。比如:制造业的组织方式更加贴近于农耕组织传统如集体制的、股份合作制的等;生产制度出现多种形态,如工厂制的、家庭作坊式的、工厂制与家庭发包相结合的等;人力资源利用和就业方式,出现多种不同于大工业的形式;工业组织中包容农业机构(有的建立有农业车间或农业公司),适配于“农工相辅”的乡缘传统,等等。这些适配性的变化,决定着乡村工业能否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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