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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学者讲座56】杨清媚:“燕京学派”的乡土社会转型方案——基于费孝通与林耀华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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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日晚,未名学者讲座第五十六期在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B102报告厅举行,主题“‘燕京学派的乡土社会转型方案——基于费孝通与林耀华的比较。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杨清媚主讲,排列三走势图工作委员、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叶炜主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铭铭评议。

 

杨清媚副教授(左)与王铭铭教授(右)在现场

1920年始,燕京学派开启了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的新局面,该学术团体的大部分学者后来支撑了中国社会学大陆学界的主干,并承担起1980年代社会学学科重建的任务。乡土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一直是燕京学派的中心议题,不同学者的理论兴趣和田野研究领域各有特点,尤其费孝通与林耀华,前者的乡土经济研究与后者的宗族经济研究,对当今学界影响深远。沿着二者研究脉络的差异,杨清媚博士从土地制度与社会结构社会精神气质两个方面比较分析了二者对于乡村社会转型方案的不同取向。

 

关于土地制度与社会结构方面,费先生立足于家户经济,对江村和禄村的农民群体、地主、析产习惯、家户经济和经济态度进行了比较。江村由于城市与乡村的金融关系恶化,对一田二主制造成了冲击。禄村仍能够维持自营小地主的局面,主要是由于雇工经济和消遣经济心态的支撑。

 

《义序的宗族》和《江村经济》

林先生的《义序的宗族》主要涉及宗族的土地所有和经营涉及两种性质的族产:一种是发挥着共同体古老的济贫功能的祭田,另一种是针对宗族的共有资源进行族内分配,以房支为单位入股分红的集体产业,比如经营性质的公司洲。经营和收益都遵循宗族习惯,在宗族范围内进行。《金翼》中也通过黄东林一家呈现了福建地区的一田三主制,也即依附在一块土地上的有占有底盘的地主、占有永久租种权的自佃农和占有暂时租种权的二佃农一田三主在傅衣凌的研究中被认为是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其中的地主往往与自佃农有宗亲关系,永久租种权与这点密不可分。永久租种权被视为一种与人身依附关系紧密结合的物权,可以典当或买卖,转移时,三方都必须在场。宗族实际是为一田三主的三方利益分配背书。东林兄弟是自佃农,分家之前两兄弟是农耕和商铺合作分成的宗族经济,随着东明突然去世,土地不得已转给二佃农,造成农业收入大减,从而极大地影响了整个家族的经济生活。但是,与此同时,这种农耕和商铺合作的经济模式正酝酿着宗族共有经济的新变化。这点通过比较东明和东林、后来东明和两个侄子之间的两次分家的时候充分表现出来。

 

对于费先生而言,分家析产的原因来自年轻一代对经济独立的要求,所以出现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财产继承方式。这里有父辈和子辈的冲突,新的社会观念和经济观念是经由子辈的斗争被带入家庭模式中。而对林先生来说,分家来自兄弟之间的斗争,首先是小农世界朴素的政治学实践;并且在家庭中出现新的伦理关系和情感关系,比费孝通所说的要复杂,不止是亲子之间,而是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调整。

 

由此将我们带入了社会的精神方面的现代化转型问题。杨博士以消费、婚姻和诉讼为指标对费、林二人进行比较。

 

位于古田县黄田镇(即书中湖口镇)的“金翼之家”

关于消费问题。费先生讨论过禄村的消遣消费,一方面是约束欲望不消费,另一方面却在养生送死关节大量支出。费先生对消遣经济持批评态度,原因是它有一种自给自足的心态,与极低的经济生活水平适配,从而不可能产生接纳现代经济的态度。在《金翼》中也出现了类似的例子,比如因为一块糖最终导致东林女儿的惨死。东林本人并不完全赞成上述消遣经济的态度。他坚持送三哥和小哥去教会学校读书,即便小哥有厌学情绪,依然以棍棒逼着小哥上学,这并非出于对他们从官仕途的考虑,而是认为这将决定他们以后进入更广阔的世界的机会。东林的心态从这个侧面印证了费先生对消遣经济的批评。

 

关于婚姻问题。费先生在《江村经济》中谈到家中的儿媳妇问题和进入工厂当女工后的变化。这个变化首先从夫妻关系开始,进而影响到婆媳关系、亲子关系的调整;也就是说,家庭伦理结构的现代化以女性进入职场为契机,使夫妻关系不得不重视情感、责任、法律等方面内容。《金翼》中所涉及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则更为复杂。以东林和三哥的比较为例。东林的爱情和婚姻适应湖口镇的商业社会,也是宗族之间联盟和两性合作的产物,而三哥和素珍的婚姻是现代爱情的实现,得到了家族的妥协。素珍和这个家族之间生活方式的摩擦,以及素珍和小哥之间爆发的冲突,都显示了金翼之家全体成员对素珍的接纳意味着对一种新的社会关系的接纳;家庭不再是一种齐整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也不再是那种基于长期共同生活培养的无需言语的熟悉感,家庭成员的个性、情感需求和经济独立都成为了家庭伦理关系考量的重要因素。

 

关于诉讼问题。费先生在江村和禄村的研究中都谈到了习俗在社会中充当法律作用,这与《乡土中国》所说的礼治秩序相吻合。与费先生的看法稍有不同,林先生认为新的法律观念可以通过旧的习俗制度得以实践,比如在《闽村通讯》中曾谈及的公亲制度。后来在《金翼》中,通过东林的山林诉讼案,则显示外部法律权威的援引成为宗族之间博弈的新资源和依据,这和公亲制度不同,不仅观念是新的,在制度形式上也是新的。

 

费孝通先生和林耀华先生

上述比较揭示了费、林两人对乡村共同体现代命运的不同理解。对费先生来说,维护家户经济目的之一是尽可能保住乡村共同体的组织形式,避免其在土地市场化过程中彻底成为城市金融的牺牲品,而社会结构转变必须由外部推动。对林先生而言,乡村共同体在现代转型中固然可能有解体的风险,但是它自身有足够的适应能力去化解。某种意义上,作为政治策略,它可以在组织上适应各种现代经济内容,而现代转型是一个社会内部和外部同时发力的状态。

 

讲座之后,议程进入评议讨论环节。王铭铭教授在评议中指出,燕京学派具有文化矛盾性,一方面由于其成长的土壤来自于中西交融的教会大学,另一方面则是燕京学派开创者吴文藻其人将西方社会学理论中国化的努力。杨博士针对费先生和林先生二者的现代性转型方案异同进行了精彩的比较研究,希望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补充:对费、林进行比较所依托的文本的历史背景及这些历史背景对文本塑造的影响;对费、林所使用的社区研究法的看法;对于费、林研究中的社会思想,如土地、婚姻、诉讼等,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巨大社会变革后在当下应如何评价。在场的老师和同学也就费、林的研究兴趣之争、及二者经验材料差别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杨博士均做了回应,并表示,关于费先生和林先生的比较研究只是开始,已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但我们还有更多工作要做。